产品名称 编号 类别
企业新闻
业内新闻
媒体报道
国务院批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
来源:   发布者:   时间: 2010-1-23    阅读次数:

      2009年10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作为指导林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行动计划方案。三年内将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十大特色产业集群,保持林业产业总产值每年12%左右的增长。

      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林业产业的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加快林业产业战略性调整,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积极扩大国内城乡市场需求,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素质,进一步发挥林业地域广、领域宽、劳动密集的优势,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而制定的。

      2008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1.44万亿,《规划》预计2012年产值达到2.26万亿元,年均增长11.4%。我国自2001年来林业总产值年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15%以上,此次规划的出台对林业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基础要求,以往年增长速度估计未来林业产值的增速将大于规划标准。林业第二产业是以人造板、木地板和家具为主的木材加工制造业,我国第二产业2008年产值6411.59亿元,年均增速在25%以上;第三产业是以生态旅游为主的消费服务业,2008年产值为1059.58亿元,年均增速近30%。

      依照规划预计未来林业第二产业和以生态旅游为龙头的林业第三产业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增加到50%和18%以上,高于2008年的48.1%和7.6%。本次规划人造板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得到全面整顿,落后产品及装备基本淘汰。

关闭窗口
Copy Right ©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 | 微网